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市委办公区7号楼维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市委办公区7号楼维修工程;
2.2 项目编号:HC[2019]1879/DYZB(G)-磋-2019071;
2.3 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10,845,170.00元;
2.4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3号(原市委办公区院内);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拟派班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均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拟派班组人员均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本磋商公告发布前至少6个月(2019年06月-2019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7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代表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会(如有)、现场踏查、资格审查、质疑及投诉等政府采购活动;
3.8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凭踏勘回执进行磋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1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先于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选择哈尔滨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点击“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每日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四楼窗口)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
4.3 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140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6776097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10
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