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东县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处的委托,根据鸡东县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的审批,对鸡东县三类贫困户居住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鸡东县三类贫困户居住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JC-X(F)-磋-2001;
2.3 资金性质:财政预算内资金(515,800.00元);
2.4 项目概况:贫困户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共计5158户;
2.5 采购内容: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2.6 服 务 期:中标后十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递交相应成果文件;
2.7 项目地点:鸡西市鸡东县;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包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段;
2.10 其 他:成交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承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解承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磋商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磋商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磋商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采购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
3.5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且企业未处于被限制从业、被接管、经营异常、因重大税收违法被立案等违法违规情况;
3.7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原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黑建监[2014]4号文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备案名单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9 供应商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任的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01月07日至2020年0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到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中康凤凰城凤还苑3号楼与6号楼间1号门市)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供应商逾期购买磋商文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黑龙江省鸡西市中康凤凰城凤还苑3号楼与6号楼间1号门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上述方式取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市政府采购分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东县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
联系人:朴先生
联系电话:0467-558339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67-6169468
邮政编码:158100
邮箱:jiachaocoltd@163.com
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