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东安工学院幼儿园改造项目(集智幼儿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15G200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东安工学院幼儿园改造项目(集智幼儿园)”,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东安工学院幼儿园改造项目(集智幼儿园)。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集智街19号。
2.3建设规模:拟将原东安工学院(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集智街19号)改建成一所15班型规模的公办幼儿园(集智幼儿园),改造完成后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东安工学院幼儿园改造项目(集智幼儿园)总建筑面积4798平方米,其中:改造东安工学院现有教学楼一栋4层,建筑面积4588平方米,此外为满足消防需求拟新建消防泵房1座,建筑面积210平方米,设置消防水池1座,容积为300立方米。
2.4资金来源及投资估算: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10984904.98元。
2.5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东安工学院幼儿园改造项目(集智幼儿园),完成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达到国家对幼儿园的环保标准及国家规定的防雷等标准,竣工后由施工方负责提供由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环境检测、防雷检测并出具的相应检测报告。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工长) 1 人,具备有效的建筑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 1 人,具备有效的建筑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信用黑龙江”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0 年 9月 27 日 11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购买完招标文件后,应立即在系统中选择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选择现金银行汇款方式,也可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因工程保证保险的申请、评估、保单签发、交易平台系统鉴收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单位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以免因为未完成后续流程,不能按时上传投标文件。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4.4潜在投标人应在2020年9月27日11时00分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3 日 11时 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鉴于本项目商务标采用广联达评标软件辅助评标,投标人需在2020年10月14日11时00分至11时3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书TBS和GBQ6.0电子版,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投标人代表的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ljthgczx@163.com。投标人未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11时30分。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同时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定标方式
8.1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出定性评审意见,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8.2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将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和内部控制程序,根据既定定标规则,择优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出具承诺书),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251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4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家企业被省住建部门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被列入清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10.4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3084533。
10.5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
地 址:平房区龙滨路21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451-8681192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爱地大厦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2419888
电子邮箱:hljthg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