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后楼(原拘留所)楼体抗震加固工程施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后楼(原拘留所)楼体抗震加固工程施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 | ||
行政区域 | 南岗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16:0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 ||
预算金额 | ¥178.8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82334976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先锋路56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76642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04503983 |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后楼(原拘留所)楼体抗震加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后楼(原拘留所)楼体抗震加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2017】00083;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后楼(原拘留所)楼体抗震加固工程施工;
三、项目内容: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788927.9元人民币。
五、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标段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证件无效),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须具有建筑专业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的施工员(工长)不少于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岗位证;拟任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质检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岗位证;以上人员需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社保证明材料,人员的社保不是投标人缴纳或缴纳未满三个月的无效;
6、本项目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需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经验;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检查机关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名;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2.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八、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报名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班组成员所有证件、身份证和社保证明;
10)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注:同时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和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本项目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是三证合一企业可以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9时30分,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开标大厅。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6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664232
采购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项目经办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2334976
电子邮箱:zc82334976@163.com
2017年9月18日